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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犇一下|摘三颗荔枝赔偿500元,是正常索赔还是变相勒索
时间:2022-06-28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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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田甜

在路边摘了三颗荔枝吃,被果树主人索要500元,这事儿您觉得离谱吗?

6月24日晚上,惠州的丘先生和几个朋友走在一个村子的村道上,看到路边的荔枝树上果实茂盛。见树旁并未有禁止采摘的警示牌,摘了三颗荔枝尝尝鲜。结果这边丘先生的手才刚刚伸过去,那边就有人喊话。对方是荔枝树的主人,要求丘先生花500元买下整棵树的荔枝。理由是不管你吃了多少,只要摘了就要买。

丘先生当然不愿意,摘的荔枝还没到嘴里,天价收费就来了。两人因此发生了争执,丘先生决定报警。最终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丘先生赔偿了果农于先生80元。

丘先生觉得,那些荔枝树旁没有立牌子说“禁止采摘”,自己摘了三颗荔枝赔80元同样不合理。“感觉像‘钓鱼买卖’,明明可以早点制止我,却等我摘了才喊。”回忆当时的情景,丘先生自觉委屈。对此果农于先生解释道,之前一直都有立警示牌,只是那天恰巧收起来了。据相关媒体报道,后续有记者再次来到果园,丘先生摘的那几棵荔枝树周围,依旧未看到“禁止采摘”的标识。根据周边的村民介绍,村里大多数人都种植荔枝树,往年家家户户都会在自家荔枝树周边,树立“禁止采摘,违者赔偿”的提示牌,而赔偿的金额,也都是由农户自己决定的。

村民们认为,丘先生的做法属于偷窃,按道理来说是“人家要求赔多少你就得赔多少”。对此,荔枝树主人于先生表示,自己种植的荔枝品种是妃子笑,市面上价格大概25元一斤。之所以让丘先生赔偿那么多,是因为丘先生的这种做法属于偷窃。

针对这件事,惠州惠阳警方回应称:丘先生的行为严格来说属于偷盗行为。就此,我咨询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李健律师表示,此事件中对损害行为双方无异议,但对损害价值若发生争议,受损方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和举证不利的后果。因此,如果果树主人不能举证其真实市场价格的高昂,那么其高额索赔还是难以成功的,律师建议双方还是要互体互量,妥善协商解决此纠纷。

对此,您怎么看呢?

(一审:黄娟 二审:袁欣 三审:张军)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