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事 > 详情
检察官出示铁证“零口供”毒贩开庭前认罪
时间:2021-02-04 来源:三湘都市报
分享到

三湘都市报2月4日讯(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曾欢 黄驰宇)“我认罪,并接受应有的惩罚。”近日,被告人文某在一审开庭前向检察官递交了“认罪认罚申请书”。文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始终拒不承认涉案事实,直到一审开庭前都是“零口供”。

一人翻供一人“零口供”

2020年5月,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黄某某、朱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

“黄某某先后2次向朱某某贩卖毒品,收取毒资1万余元,朱某某拿到毒品后除了自己吸食,还向其他吸毒人员贩卖。”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提审时重点讯问了毒品的来源,黄某某表示毒品是他从上线吴某处买来的。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将吴某追捕到案。

数天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吴某抓获。审查逮捕期间,吴某承认自己的毒品是从文某处购得再卖给黄某某,自己赚了几百元差价。曾欢再次发出追捕文书,文某随后落网。不料,吴某在公安机关宣捕时全盘翻供,而文某到案后一直“零口供”。

4人贩卖毒品,2人拒不认罪。由于涉案毒品已被吸食,贩卖毒品的数量只能通过涉案人员的言词证据进行查证,而毒品的数量恰恰是决定4名被告人最终量刑的关键。

对此,检察官对黄某某、朱某某进行多次讯问,从公安机关调取抓捕吴某时的现场录音,多方核查找到随同朱某某一起购毒的关键证人高某(服刑人员),最终查明文某、吴某多次贩卖毒品冰毒、麻古共计30余克的全部犯罪事实。案件于2020年12月2日提起公诉时,黄某某、朱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而文某、吴某仍拒不认罪。

主动申请认罪认罚

案件起诉后,文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吴某的有罪供述是文某是否构罪的关键,希望能够查看公安机关讯问吴某的同步录音录像。

“虽然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但我们主动提出来可以为律师查看录像提供设备。”承办人说,“我们还将吴某在审查逮捕阶段向检察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提供给律师查阅。”辩护律师查看所有录像和材料后,表示办案机关取证依法、规范,在案证据均合法、真实,并表示将争取文某认罪认罚。

次日,文某向检察官递交“认罪认罚申请书”,并通过家属退缴了全部犯罪所得。“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希望司法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曾欢再次提讯文某,文某供述了向吴某、黄某某贩卖毒品的全部犯罪事实,同意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