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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委托执法,湘潭率先试点
时间:2020-11-26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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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1月26讯(记者 张洋银 实习生 张睿琳 王章萍 通讯员 颜雨彬)11月25日,湘潭市湘潭县河口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辖区一槟榔加工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文某擅自拆除疏散指示标志,当场给予警告处罚。今年9月初,湘潭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试点,将行政处罚、消防举报投诉、消防监督检查等部分行政职权委托至乡镇。

“在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工作开展前,基层单位不具备行政执法权,对辖区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缺乏有效的查处手段,执法打击力度有限。推行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工作,对提高基层消防行政执法力度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湘潭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付英德介绍。

记者了解到,湘潭市救援支队专门制定了乡镇执法专用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为委托执法人员单独开设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平台账号,以便及时将消防检查和执法信息录入系统。旨在推动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职责,夯实乡镇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实现消防执法“关口前移”

“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工作推广以来,河口镇、花石镇委托执法人员经常性深入辖区单位开展消防检查,共填写监督检查记录15份,填写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督促整改火患32处,完成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付英德说,下阶段,湘潭县消防救援大队还将通过现场监督指导、办案流程跟班、推进执法证办理等途径,提升委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每个执法、办案环节衔接到位,进一步消除辖区内的安全隐患。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