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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举办《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
时间:2020-06-19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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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6月19日讯(记者 朱蓉)昨日,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等单位承办的“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在长沙举行。会上,多名律师就汽车消费维权、知识产权保护、车位权属纠纷、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肖像权保护、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以及“公众场所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等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的问题与《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探讨。

关于汽车消费,如汽车维修等场景,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彭震就提到,面对格式合同,普通消费者很难具备辨明关系、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邓丽,甚至一些不良商家还会故意在合同中埋“坑”,一旦出现问题就以“白纸黑字”为由推卸责任。而《民法典》中就规定,经营者必须要履行说明或提示义务,否则消费者有权否认该条款的效力。这也意味着,要求商家在制定汽车维修合同条款时,应当公平设定其和托修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而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异则提到,此次颁布的《民法典》中,在对消费者日常生活消费中的法律关系作出规定的同时,也对损害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如,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因此,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采取虚假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既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维权,也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动维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沐介绍,目前,省消委与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湖南湘一律师事务所、湖南金湘律师事务所等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先后制定《律师团工作规则》,并发起“月月3·15在线律师答疑等您来!”活动,提起公益诉讼、启动修正《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等活动,“把握时代精神和时代特色,共同推进消费维权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责编:袁欣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