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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文化资源
时间:2020-06-11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丁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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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草案进入“二审”

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文化资源

三湘都市报6月10日讯(记者 丁鹏志)今天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二次审议稿进一步明确了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的保障和监管,并就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做出了相关规定。

今年3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提请审议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法工委会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文旅厅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办法草案进行了修改。法制委、法工委负责人携稿到多地进行了调研,于5月形成了二次审议稿。

如何保障规划和配套建设住宅小区公共文化设施,一直是各方面高度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二次审议稿”除了对新建住宅区,老旧小区改、扩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进行了规定外,还作了“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完善农村地区图书、报刊、音像资料等出版物补充更新机制;为农村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此外,“二次审议稿”还增加了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划条件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责编:陈香云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