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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家人争吵后放火泄愤 老汉一时冲动获刑
时间:2019-11-21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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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1月21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岳求生) “我错了,愿意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今天,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68岁的老徐为自己酒后的疯狂行为懊悔不已。由于酒后与妻子、女儿发生矛盾,怒不可遏的他点燃了女儿的衣物,一走了之。然而,因为他的鲁莽行为,女儿租的房子被点着,楼上邻居家被熏黑了,楼下邻居家也出现了渗水。

帮女儿带娃的老汉,忙没帮上闯了祸

“事发时,我父母得知公公生病了,怕我一个人带孩子忙不过来,从江西赶到了长沙。”今年40岁的徐丽(化名)带着小孩在长沙务工,由于老公外出打工、公公患病,在家务农的父母决定来长沙帮衬下,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父亲来长沙没两天,就闯了大祸。

10月16日22时,在长沙雨花区中建信和苑2区,老徐喝了半斤多白酒后回到女儿租屋内,便开始找老伴唠叨。聊天时,提起老伴经常在外面被人骗钱的事,老徐就就开始指责,两夫妻为这事吵了起来。直到第二天凌晨5时许,老伴被气出了门。

看到母亲负气出门,徐丽表示父亲不该骂母亲,父女接着吵了起来,争吵过程中两人还动起手来。“我抓她头发,她就推我,我后脑磕到了地上,很痛。”老徐说,女儿随后也带着外孙出门了,他摸了摸头上磕出的大包,越想越生气,打算用报复行动来发泄不满。

为报复泄愤,他点着了女儿的衣服

老徐先是下楼捡了一根铁条,将女儿的电动车砸了几下,回到家中继续砸电视。这还不解恨,他又从女儿卧室衣柜里,抱出女儿的衣服堆到厅里,用打火机点燃。“我就是想烧她的东西,点了火就准备回老家。”老徐说。

17日7时左右,点着女儿衣服后,老徐直接出了门。“下楼后,我听到远处传来消防车的声音,想到可能会出大事,往回走看到家里窗户往外冒着浓烟。”看着消防员上楼救火,老徐却不敢上去,“特别害怕,要是没人灭火,那后果不堪设想。这栋楼都要被烧掉,会死很多人。”

由于老徐酒后的冲动行为,女儿家里的客厅和部分财物被烧掉了,墙壁也烧得黝黑一片。更无辜的是,火灾还造成楼上住户房内墙受损,人员被困,楼下住户房内屋顶漏水。他的行为,还让家里人不得不去承担邻居和房东家的财产损失赔偿。

法院:已构成放火罪

在法庭上,老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也自愿认罪认罚。检方认为,老徐故意焚烧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老徐故意焚烧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予以处罚。老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雨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老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