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视频 刘文
为争抢一处拍照机位引发的斗殴,最终九寨沟警方通报:经调解,双方互相赔礼道歉。从法律流程看,这是一次合规的治安调解;放到舆论场上,却掀起争议。
很多网友直观感受就是警方在“和稀泥”:打得见血、有人骨折,最后一句互相道歉就了结。当事人已经握手和解,为什么围观的公众却很难释怀?核心矛盾,就藏在调解的法律功能,和公众对是非裁判的期待之间形成了落差。
不少人对调解存在巨大误解,把调解等同于“放过打人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公安机关才可以调解;达成协议并且履行到位,才不予治安处罚。调解不是不用担责,而是当事人共同自愿选择了一条止损路径:以道歉、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对价,换取双方都免于行政拘留。
同时大家容易被伤情的直观感受牵着走:看着满脸是血、缝了针,理所当然觉得应当追责、重罚。但法律上有清晰标准,单纯一侧线性鼻骨骨折,属于轻微伤,只能归入治安纠纷的范畴,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轻伤二级刑事立案门槛。刑罚、治安处罚的标尺,是法定鉴定标准,不是我们感觉上的下手很重,这是很多人愤怒的来源。
当地警方依法处理本身没有错,问题出在通报上:信息供给没跟上舆论热度,缺一个“解读”。全网刷屏的短视频,只定格了老人挥拳的高潮片段;而此前工作人员口头说法、目击者证词之间,关于谁先动手的说法存在冲突。通报只写清“因拍照起冲突、达成调解”,没有厘清起因、过错主次、伤情鉴定结论、协议里的赔偿内容。
治安调解的底层逻辑,是化解纠纷、填补损失,它不是一份面向全社会的道德判决书。调解协议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私下约定,并不对外公开。于是“和稀泥”就成了传播成本最低、最容易被大家接受的解读。公众渴望一份清晰的是非说明,希望看到过错被明确指出来,起到警示作用,而不是一句笼统的“互相道歉”抹平所有差别,造成各打五十大板的误解。
一张打卡照片,引发一场拳脚冲突,也照见大家对公平的朴素期待。法律有标尺,情理有边界。我们支持用好调解机制化解矛盾,但调解不能成为模糊是非的遮羞布;我们理解当事人和解的选择,但公共空间里的暴力行为,永远不该被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
法治的公信力,既来自程序合法,也来自看得见、读得懂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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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