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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芙蓉”跃升行动18条举措护航,明确2030年提升科技型上市公司占比
时间:2026-04-07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仝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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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4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近日,为进一步推动湖南省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委金融办就《湖南省深入推进“金芙蓉”跃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共提及18条重点任务,主要从后备企业培育、提速上市进程以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着手,分层分类、有序推动全省上市公司扩量提质。

《意见》明确到2030年,全省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加,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功能更加凸显;科技型上市公司占比持续提升,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公司数占境内上市公司总数 45%以上;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创新能力以及净资产收益率、股息率等核心指标显著提高,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生成的枢纽功能发挥更有成效。

金融赋能、梯次培育,后备湘军做大做优

《意见》明确湖南要加大优质企业培引力度,加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招商引资力度,持续提升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未来产业企业占比,提高企业上市后备资源质量和与资本市场适配度。

同时加强后备企业遴选管理并优化后备库遴选机制。比如,区别制定差异化的省上市后备库企业入库条件, 科学设置反映企业创新性、 规范性、 成长性指标,提升后备库入库企业与各上市板块的适配性;对后备库企业,按照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境外上市五种类型实施分层分类管理,提供不同服务和政策支持;构建覆盖产业部门、创新创业平台、资本市场专业服务机构、 投资机构的上市后备企业遴选体系。

在强化金融赋能方面,湖南将引导银行、融担等机构开发针对后备企业的专属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投放;同时,将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带动作用,推动在 “金芙蓉” 基金体系内设立专门投资省级后备库企业或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层企业的子基金,支持设立 “S 基金” “AIC 基金” 、并购基金,鼓励引入QFLP等境外资本并支持参与相关基金,构建 “接力式” 股权投资支持体系;用好“湘信贷”平台等创业投资对接系统,搭建后备企业与投资机构双向推送、双向对接平台、加强后备企业与投资机构交流对接;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后备库企业投资力度,对投资我省后备库企业的基金,按相关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意见》指出,湖南要做好梯次培育。深入实施“千帆百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功能、推进特色专板高质量运营,按照 “分层分类” 原则建立和完善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和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融资规范,用好新三板挂牌“绿色通道” “公示审核”机制,提升新三板挂牌质效。

境内外双轮驱动,提速企业上市进程

对于即将攻坚上市的“种子企业”, 《意见》明确一方面要加速专业辅导、加强地方政府与中央监管机构协同,联合相关协会和中介机构常态化调研走访“金芙蓉” 种子企业、指导辅导机构科学制定上市辅导方案。另一方面专班服务推进,为企业提供 “一站式” 服务,加快推进上市进程。

同时,积极拓宽上市渠道,坚持境内与境外双轮驱动,加强对适合境外上市企业摸排力度,积极引导A股行业龙头企业及消费、生物医药、特专科技等行业企业赴境外上市,强化与香港证券交易所、境外上市中介机构、境外投资机构交流合作,定期组织境外上市培训,发改、商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在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投资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企业境外上市。

除了专注培育,引入也尤为重要,《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围绕强链、延链、补链,通过收购股权、提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等方式引进省外优质上市公司和后备资源。支持省内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入资本市场,健全并购资源库并推动精准对接,建立优质壳资源筛选与推荐机制,支持企业借壳上市。

培优引强严监管湖南推动上市公司量质齐升

对于已上市企业,《意见》指出要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围绕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新质生产力,推动工程机械和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领域上市公司加大对本产业链上市公司整合力度,培育产业龙头企业。鼓励食品加工、 绿色矿业等传统行业通过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支持上市公司通过产业投资主体进行战略布局,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延伸创新生态链。支持“两创”板块上市公司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力度建设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同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支持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主体设立或出资参与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各类基金投资上市公司新孵化的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对基金投资按相关规定给予奖补;支持引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简化内部流程,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资源合理配置和业务整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行科技金融“湘伴前行”计划, 引导金融机构丰富金融产品,加强股贷债保联动,提供并购贷款、 保险资金等多元化融资支持,联动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走访机制,及时关注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意见》还强调要深化上市公司治理。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提升投资价值长效机制;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方面,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依托中国证监会监管系统和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立健全全省上市公司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稳妥化解重大风险。 鼓励金融机构帮助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难的上市公司纾困解难,妥善化解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

责编:仝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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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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