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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生”照护模式,破解养老机构“分离安置”困境
时间:2025-09-18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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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吴珊 黎静

当至亲入住养老机构后,“吃得好不好”“照顾是否周到”“穿得暖不暖和”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家人。如何破解养老机构“分离安置”的困境?9月18日,湖南省民政厅分享了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创新探索的“家庭共生”照护模式,让家人与入住者同住,既保证了专业照护,又避免了家人的牵盼之苦。

9月18日,在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颐养中心,工作人员推着李湘萍、文勇母子出门散心。(黎静摄)

让入住者与家人同住一室

2024年底,湖南出台《湖南省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实施方案(暂行)》,为16至59周岁,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智力残疾人(含多重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74岁李湘萍娭毑的儿子文勇就符合该项政策。

老伴离世后,失能的李湘萍娭毑与二级重残儿子文勇在老旧楼梯房中艰难生活。工作人员上门评估时,没有生硬地谈“入住条款”,而是躬身倾听老人的需求。老人忧虑的并非“住哪里”,而是“能不能与儿子同住”。

“您放心,一定满足您的愿望。”工作人员笑着答道。李湘萍与儿子一起搬进了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康乃馨颐养中心,母子既保留了自主互动空间,又有养老机构专业的照护。

这份温暖同样照亮了李大萍一家。86岁的李大萍娭毑,两个儿子陈东(中风失能)、陈凌(因车祸致残)均需照护。陈东于2024年9月入住颐养中心,工作人员主动协助其通过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每月费用由3260元降至2210元。同时,积极为陈凌办理特困人员集中照护申请,评估为全护理等级,享受政策补贴1662元/月,并于同年10月入住。当工作人员得知独居的李大萍娭毑无人照料,便主动上门劝导其入住机构。老人作为社会人员享受优惠,每月费用1760元。

李大萍娭毑与两个儿子通过“家庭团聚式照护”共同入住颐养中心,解决了老人独居无人照料、儿子难享专业服务的双重难题。

入住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康乃馨颐养中心的罗冰连老人,正在给患有残疾的女儿李红娟喂饭。(黎静摄)

公办福利机构服务转型的新尝试

为促进养老服务资源由“分类保障”向“融合服务”发展,湘潭市社会福利院作为公办福利机构,于2023年6月引入湖南康乃馨养老社区综合运营公司专业力量,实现“重残兜底对象”与“社会老人”兼容照护,有效弥合了服务对象间的物理区隔。

这样的创新实践,为公办养老机构赋予了三重标杆价值:革新了机构养老的刻板印象,不再是“把家人送走”的无奈选择,而是“亲人互相陪伴、彼此温暖,同时获得专业守护”的港湾;深化了兜底保障的内涵,不止“住得下”更要“有尊严、有亲情”,让“老年人+重残”照护成为民生温度最具体的表达;推动了服务理念的融合,打破“养老=老人专属”“助残=残障专属”的割裂思维,以“融合照护”探索普惠型服务新路径,为同类机构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颐养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失能老人与重残子女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守,既满足了亲情需求,又实现了服务创新和转型,让入住者更有归属感。

责编:杨昱

一审: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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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张军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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