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1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肖昱昊)近日,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2月1日起,郴州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项目需主体建筑工程全部封顶且完成无风险预售评估,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
此外,郴州市住建局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现房销售。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查处,并暂停该项目所有商品房网签一个月,暂停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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