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提质!湖南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发起“总动员”
时间:2023-01-18 来源: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1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 为加强和改进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近日,湖南省下发《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

记者了解到,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下称“教改项目”)面向全省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教育学校,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单位)、基础教育研究机构、普通高校相关专业院系设立,旨在鼓励全省中小学校教师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围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型研究。

教改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资助项目(含青年专项)两大类。重点资助项目要求前期具备一定研究基础,在某个领域或学科教学中取得了实践成果;委托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年度重点任务或阶段性重点工作适时发布。一般资助项目要求从微视角、小切口切入,着重于解决某个学科或课程教学的具体问题;青年专项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围绕教育教学一线开展实践研究。

如何进行申报与立项?《管理办法》指出,重点资助项目立项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选题聚焦基础教育领域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鼓励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参与申报。以高校及教科研机构领衔申报的项目,其团队成员中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而一般资助项目立项立足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主持人以一线骨干教师、校(园)长为主,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青年专项主持人须具备一线教学工作经历,主持人及研究团队成员的平均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强调,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多头(重复)申报等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项目主持人4年之内不得申报任何教改项目。

专项经费如何管理?《管理办法》要求专项经费按照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模式进行管理。其中,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开支范围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差旅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等。而间接费用是指主持人所在单位或项目责任单位用于补偿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间接成本,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其比例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总额的55%。主持人所在单位或项目责任单位可据实提取间接费用,也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主持人所在单位或项目责任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为确保项目的推广应用,省教育厅将公布推广项目清单,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组织开展项目应用推广。教改项目推广应用成效显著的,相关地区可优先纳入全省基础教育相关改革试点,对应项目可优先列为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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