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事 > 详情
模仿网红博主穿搭竟遭网暴,网友起诉维权
时间:2023-03-27 来源:犇视频
分享到

三湘都市报3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曾慧红 李昭菲)“小红书”网红博主小花,经常分享一些带娃、穿搭经验助力服饰销售。令她意外的是,博主小美经常模仿自己的穿搭,还在“小红书”和朋友圈上晒图,其中部分衣服还不是从自家网店购买的,让她觉得被抄袭了,其粉丝也纷纷怒怼小美。

3月27日,记者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小美遭遇网暴后,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至法院。

被认为抄袭网红博主,模仿者遭遇网暴

在社交软件“小红书”上,小花是一位拥有40多万粉丝的网红博主,日常发表亲子、穿搭笔记与网友分享,并借此出售穿搭的同款服饰。

小美经常关注小花的穿搭博文,喜欢模仿小花的服饰穿搭,并发表在自己的“小红书”上或微信朋友圈。

小花发现小美仅前期光顾过自家网店,之后便是从其他店铺购买衣服模仿穿搭,于是在对方“小红书”笔记下评论:“你老公知不知道你是个学人精?”“牛啊姐妹”……

评论被小花删除后,小美遭到小花粉丝的谩骂,“怎么?心虚了?关评论?敢做不敢当?”“做个人吧,别再抄袭了,不要再做别人的影子”……随后,小美连发五篇笔记《关于我被网暴这件事》,引来了更多侮辱谩骂。

小花也在小红书上发布笔记予以回应,甚至捏造事实。小美不堪其扰,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小花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小花虽有言词不当的词语,但对小美不含有侮辱、诽谤内容,并未构成对小美名誉权的侵害。一审法院对小美的诉求不予支持。

小美不服,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红博主因捏造事实败诉,公开道歉15天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对于服装的搭配,国家法律并未规定其能作为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受著作权的保护,法律并未禁止模仿他人穿着打扮的行为。

本案中,小花分享穿搭思路是为了促进网店服装的销量,并不禁止他人模仿自己穿着打扮,甚至鼓励消费者购买同款服装,因此小美模仿其穿着打扮的行为不具备违法性,不应受到责难。小花亦未提交证据及法律依据,证明小美侵犯了她的权利。

小花在“小红书”上发布笔记,故意捏造事实并予以散布,公然贬低小美的人格,致使小美遭受到小花粉丝的网络暴力,大量的侮辱诽谤性评论发表后,大大地降低了小美的社会评价,侵害了小美的名誉权。

小花捏造事实,客观上导致其粉丝对小美的误解和侮辱谩骂,超出了正常言论自由的范围,属网络暴力。小花作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博主,没有主动制止粉丝的不当行为,应当对粉丝的集体行为承担一定责任。而小美在进行反击过程中,言论确有不当导致其与小花的矛盾激化,小美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综上,长沙中院判决小花在“小红书”账号连续十五日置顶登载致歉声明,向小美公开道歉,并赔偿小美为固定证据所支出的合理开支1050元。考虑到小美对侵权行为引起、激化存在一定过错,对小美要求小花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二审判决后,小花自觉履行了全部判决内容。

(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编:吴岱霞

一审:杨昱

二审:黄娟

三审:周文博

来源:犇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