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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两男子偷渡出国"淘金”,梦碎回国面临刑罚
时间:2021-11-09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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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1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王闻达)说起“出国淘金”,总会让一些人浮想联翩--暴富、逆袭。为了所谓的梦想,甚至有人不惜偷渡出国“捞金”,往往是钱没赚到,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今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就通报了这样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

2020年8月,杨果(化名)在网上结认了一位缅甸网友,说是能帮他提供事少钱多的工作,“只需动动手指,便可月入上万。”杨果心动了,决定前往缅甸发展,毫不犹豫地把身份信息发送给了对方。

同年9月,同样失业的姜小明(化名)和彭某杰(另案处理)到长沙寻找工作,两人在酒吧认识了名为“黑枣”的男子。“黑枣”出手大方,穿着光鲜亮丽,推杯换盏中3人渐渐熟络起来。“出国做事一年赚几十万,工资高又轻松,电脑上打打字就行。”面对邀请,姜小明和彭某杰心动了,特别是当对方表示报销机票,两人马上作出了闯一闯的决定。

在“黑枣”的安排下,杨果和姜小明、彭某杰一起前往云南,走上了跨越1200公里的“致富”之路。

两次转机,8个小时,三人到达云南澜沧景迈机场,坐上开往深山的摩托车。司机在荒山上把他们放下后,由一名向导领着开始了步行。未办理任何出入境证件三人经过8个小时的步行,终于走出山林,到达缅甸。

初到缅甸,三人发现这里根本没有所谓的轻松工作,不是赌场服务员就是电信诈骗话务员,工资也不高。心灰意冷的三人再次偷渡回国。2021年6月16日,杨果、姜小明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宁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姜小明、杨果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姜小明、杨果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4800元。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