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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望城检察追捕“漏网之鱼”,涉黑组织成员全部获刑
时间:2021-11-03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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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1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黄驰宇 曾欢)今天,记者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依法追捕并提起公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严骏、熊明一审宣判,检察机关提出的定罪量刑意见全部得到法院采纳,严骏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熊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六万三千元。

经查,高建刚、周正为谋取非法利益,于2012年9月成立长沙易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募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高建刚、周正为组织、领导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大量经济利益。6年间,该组织共发放高利贷1.78亿余元,获利3640余万元,实施各类违法犯罪行为55起,打伤群众20人,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批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2020年7月,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高建刚、周正等16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13项罪名、55笔违法犯罪事实,高建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正被判处有期徒刑21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3年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

案件办理过程中,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4名在逃组织成员依法追捕、追诉,组织成员胡本高、袁虎先后被抓获归案,均被判处4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机关持续监督指导,公安机关加大追逃力度,在逃组织成员严骏、熊明慑于法律威严,于2021年4月先后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其中熊明系潜逃缅甸1年后回国自首。

本案判决后,以高建刚、周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至此全部到案并受到法律惩处。案件办理过程中,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还制发“打早打小、依法惩治”检察建议,推动办案机关进一步完善黑恶犯罪源头治理机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