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 > 详情
6岁以内儿童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加价50%?官方回应在这里
时间:2021-05-10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田甜 通讯员 黄浔
分享到

三湘都市报5月10日讯(记者 田甜 通讯员 黄浔)近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有网友反映:为什么在湖南省儿童医院公众号上挂专家号,7岁以下的儿童需要在基础上加收50%。不懂?儿童医院本身就是看小孩子的呀。据此,省医保局给出了相应答复。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底,省医保局针对医疗机构反映在执行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中问题突出的价格项目进行了政策性修订,其中包括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多次呼吁落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儿童加收政策。实行部分医疗服务项目“6岁以内儿童加收”政策,是在省医改办组织医保、卫生、财政部门对我省儿科建设与发展现状及医疗服务价格情况开展了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展的,现将有关加收情况说明如下:

一、国家和省级有政策

2016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6〕21号)明确,“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同年12月,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湖南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湘卫医发〔2016〕29号)明确,“对于儿科临床诊疗活动中,能够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如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其收费标准在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调整后的医疗费用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二、实行6岁以内儿童加收,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儿童的卫生健康水平

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儿童身体器官不同于成人,对体感和症状等表述不如成人清晰准确,临床诊疗难度明显高于成人。如静脉穿刺,儿童的血管较成人的细,加上儿童易出现哭闹,医患配合度低,大大增加了医护工作者的操作难度。

目前我省儿科医生严重短缺,儿童医疗资源相对不足,且调整前儿科医疗服务价格与成人标准一致,适当提高6岁以内儿童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其积极性,达到更好地保障儿童卫生健康水平的目的。

三、关于医药费用问题

医药费用由药品、耗材及医疗服务项目(如诊查费、注射费、护理费、手术费等)支出等组成。2020年以来,国家分别组织实施了三批药品集采和冠脉支架集采,共涉及药品112个品种,中选产品的平均降幅达到了54%,冠脉支架平均降价93%;我省组织实施抗菌药物专项集采154个中选品种平均降幅35%,最高降幅达到88%;同时我省还参加了广东、陕西、重庆牵头的省际区域联盟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以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在通过实施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患者节约大量医药费用的同时,还需充分考虑如何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其积极性,特别是儿科医务工作者,因此我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决定执行“6岁及以内儿童加收”政策。

四、外省市有经验

目前,北京、广东、浙江、山西、湖北及江西等全国大部分省市均早已执行“六岁及以内儿童加收”政策,其中广州地区于2018年已有408个医疗服务项目执行“六岁及以内儿童加收”。

五、医保报销有政策

各省执行“6岁及以内儿童加收”的都是诊疗、护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加收部分的费用按照医保政策予以报销,并不完全由患者自身承担。

医疗保障部门将严格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药费用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提升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以促进医疗机构健康运行和医疗技术高质量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医疗健康需求。

责编:苏亮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