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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当事人隐私!长沙芙蓉法院推出《离婚证明书》
时间:2021-04-26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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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4月26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钟建林 视频 顾荣 剪辑 何佳洁)“有《离婚证明书》方便多了!法律是严肃的,但芙蓉法院是温暖的。”今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市民欧女士领到了法院颁发的首张《离婚证明书》,有了这个证明书,今后到职能部门去办事,不必再拿着厚厚的离婚判决书,还要开具生效确认书,也不必担心“自己为何离婚”、“孩子的个人信息”等隐私被他人窥探,甚至品头论足。

(4月26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市民欧女士领到了法院颁发的首张《离婚证明书》。记者 杨昱 摄)

一本小册子,保护隐私遮盖“伤疤”

“以前到社区给孩子办证,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总是拿着写满隐私的判决书给别人看,有时还得去法院开生效确认书。”欧女士告诉三湘都市报记者,“这还不算,当办事人员看到文书中的内容,特别是看到那些恶语中伤的不实言论,总是让人不舒服,即使自己是家暴中的受害方,也不愿再想再提起那些往事。”

欧女士说,由于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她只得通过法院判决来离婚。经过法院审判,她获得了自由,也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现在有了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别人也不会轻易知道那些过往。”

《离婚证明书》其实是一张对折的小册子,封面是芙蓉区法院的办公大楼,印有“芙蓉区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的字样。翻开里面,简单地记载着相关离婚纠纷案号、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判决书或调解书的作出时间和生效时间,以及该证明出具的时间和法院院印。据介绍,这张证明书具有与生效离婚案件裁判文书同等的证明离婚的效力。

法院出台“证明书”相关规定

为何芙蓉法院会专门制作《离婚证明书》?缘于芙蓉区人大代表、湖南湘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一辉的建议。

“我国合法离婚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一是由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由法院判离并出具《离婚证明书》的,其法律效力等同于民政部门的离婚证。”罗一辉说,我国审判制度采用的是二审终审制,当离婚案件宣判后,是否一审就生效,还是要到二审才生效,都需要再次到法院去确认。而且,生效文书上所印的时间,并不是当事双方离婚的时间,这也让法院出具规范的《离婚证明书》有了可行性和必要性,这也是他提出建议的初衷。

收到罗一辉代表的建议后,芙蓉区人民法院专门在党组会上讨论并专题作了研究,最终出台了《关于对生效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的若干规定》,确定了这份证明的法律效力。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谢丹表示,出台离婚证明书,一是及时响应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队伍教育整顿的“便民利民,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