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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井盖坑“咬”坏车胎,较真车主起诉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获赔
时间:2021-01-31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虢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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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月31日讯(记者 虢灿开车在路上,发现路面有坑洞时来不及刹车,两个轮胎被刮坏,车主杨先生索赔无果,把长沙市岳麓区市政维护中心起诉到法院,索要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4540元。今日,记者从岳麓区人民法院获悉,杨先生获赔1092元。

路上的井盖坑刮坏轮胎谁负责

2020年10月的一天,杨先生与朋友开着车经过岳麓区某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井盖处是个坑,而此时,车子走在直行道上,左右都有车辆,杨先生的车来不及刹车,右边两个车轮从坑洞驶过,而他的车因此“报废”了两个轮胎。

杨先生当场拨打了122报警,同时拨打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电话。事发半小时后该中心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勘查拍照确认路面坑洞以及车辆损失。

此后,杨先生把车送往修理厂,维修费用清单显示:该车水箱以及工时维修费用为1420元,两套车辆轮胎以及轮毂费用为3120元,共计4540元。

对此,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称,事发路段的道路井盖坑洞系地下水管破裂导致地下物被洗空,再经车辆碾压引发的自然沉降。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坑洞,但在知晓情况后,立马安排工作人员核实和了解情况,并及时对该路段的公共道路进行了修复处理。

“当时是直行绿灯,我们车速35码左右,来不及刹车了,并且两边都有车,想紧急变道躲避都不可能。”杨先生说。他找到岳麓区市政维护中心索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杨先生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因路面维护不当导致车辆发生单方事故造成损失人民币4540元。

法院判决维护中心承担七成责任

庭审中,岳麓区市政维护中心辩称,涉案事发路段属于公共道路,在众多途经此处的过往车辆中,绝大部分的车辆均能合理的绕开此坑或缓慢安全通过,唯独杨先生的车经过该路段时发生事故。杨先生车上驾驶员没有尽到安全驾驶和注意义务,且途经此路段时车速过快,没有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避,才是涉案事故及损害结果发生的主要和直接原因。

法院审理认为,岳麓区市政维护中心作为涉案交通事故发生路段的管理者,未及时对破损路段进行管理维修、设立警示性标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涉案车辆碰撞损失,存在过错。杨先生及事发时车上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未及时对路面状况进行判断,做出正确的行驶操作,对车辆受损同样存在过错。

双方对涉案车辆右侧前轮及轮毂的损坏均已认可,但杨先生没有证据证明事故对车辆右侧后轮胎及轮毂造成了必须更换的损失,因此,法院不支持杨先生诉求中的该部分损失。此外,更换散热水箱费用清单日期自相矛盾,且没有支付凭证,法院同样不予支持。

综合考虑涉案事故的发生原因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被告承担七成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赔偿杨先生1092元。

责编:陈舒仪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