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防疫检查起争执,他们为自己的冲动买单
时间:2020-02-27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邱杨雨生 陶琛

三湘都市报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邱杨雨生 陶琛

疫情期间,他们的做法令人费解。男子进出小区不做安检,竟和防疫人员打了起来;聚众打牌被公安驱散,老汉竟冲出来推击民警;要求开放小区封闭出口被拒,男子不仅醉驾还对保安、民警拳打脚踢……2月27日,湖南长沙、邵阳、益阳、郴州、永州、怀化等地的基层法院对6起涉疫情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因犯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2月27日,在安仁县法院,郑某某因驱车强行冲卡还拖行检疫人员十余米,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长沙:男子醉驾撒泼,还殴打保安和警察

因疫情防控需要,长沙市天心区和美星城小区临时封闭了三个车辆出入口。1月27日23时,小区业主黄小波开车停在该小区禁止出口处,摇下车窗玻璃,要求保安陈胜利开门。被拒绝后,黄小波借着酒劲,对保安骂骂咧咧,还要求其必须开门放行。见保安不为所动,黄小波竟对其拳打脚踢,致其右侧上颌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

事情闹大后,辖区民警唐小平和刘伟赶到现场处置。黄小波见势不妙,悄悄坐回车中准备溜。当车往后倒了约两米后,民警唐小平上前抓住车门,并强制要求黄小波下车配合执法。停车后,黄小波还不停辱骂两位民警,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民警只得强制将其拉下车。见黄小波一身酒味,唐小平正电话通知交警之际,黄小波边辱骂边用拳头击打唐小平左侧下颚。最终,黄小波还是被民警制伏。

经讯问,黄小波约好友在家吃晚餐,期间喝了4-5瓶啤酒(500毫升/瓶)和1两茅台白酒。当日23时,朋友妻子来小区门口接其回家,黄小波担心小区朋友被感染病毒,于是开车送朋友到小区门口,因为出入问题与保安发生争执。后经血液检测,黄小波乙醇含量为186.5毫升/100毫升,已达醉驾标准。

2月27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频开庭审理黄小波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一案,并作出当庭宣判。法院判黄小波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怀化:进出小区不登记还殴打防疫人员,男子获刑一年三个月

2月27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云法庭”,对被告人李辉妨害公务罪一案当庭宣判,因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且殴打工作人员,因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三个月。

2020年1月22日起,怀化市鹤城区黄金坳镇清水溪社区书记丁科文等人在辖区内花果园安置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李辉1月份从广州务工返回后,一直居住在该安置区内的父母家中,期间多次进出小区且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登记。2月11日中午,社区工作人员丁科文要求李辉登记其身份信息时,双方发生口角,李辉对丁科文拳脚相加,致其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辉以暴力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人轻伤,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邵阳:打牌时被民警驱散,老汉竟暴力阻拦

2月3日16时,在邵阳县长乐乡排头村一店铺内,村民们正聚在一起打牌,结果被当地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并当场进行教育和驱散。执法过程中,派出所民警遭到阮小飞纠缠,正欲将其带离时,其父亲阮开池冲过来阻拦并推击派出所所长张卫国胸部,导致阮小飞逃脱,并造成张卫国和两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

2月27日,邵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阮开池推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系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阮开池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邵阳县人民法院遂作出判处被告人阮开池有期徒刑八个月的判决。

永州:夫妻到市场购物,不配合检查还将人踢伤

2月2日,在永州江华县界牌乡农贸市场,李某权与妻子李某芳驱车来此购物。当其准备进入市场时,被界牌乡政府防疫工作人员拦住,要求其按规定登记个人信息并测量体温。对此,李某权拒不配合,反而辱骂执勤工作人员,其妻李某芳对工作人员进行打骂。正当工作人员控制住李某芳时,李某权突然冲上前,用脚踢中执勤人员张某某的头部,致其倒地受伤。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权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李某权主动公开道歉,庭审中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2月27日,法院对该案当庭宣判,判处李某权拘役三个月。

益阳:男子酒后无故殴打防疫宣传工作人员,被判拘役3个月

1月30日,在益阳桃江县高桥镇罗溪村石罗公路,政府工作人员正在张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标语、宣讲防疫知识。酒后回家的黄某,突然发酒疯,先是无故拍打工作人员所乘车辆,工作人员徐某下车理论时,被他手掐脖子抵在车上,还被踹了一脚。当其他工作人员前来劝阻时,曹某又掐住卢某脖子踢了其一脚,并耍横扬言撕掉宣传标语。经鉴定,徐某系钝性外力致左肩及右手皮肤软组织挫擦伤,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卢某系钝性外力致右膝韧带等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2月27日,桃江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对曹某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曹某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当庭宣判,判曹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3个月。

郴州:驱车强行冲卡还拖行检疫人员十余米,男子被判拘役五个月

2月13日11时许,郑某某驱车来到安仁县灌装燃气,就在他返回周古组时,遇到防疫路卡。防疫人员段某某见郑某某驾驶的车辆系广东省牌照,便仔细询问其相关情况并要其配合登记。

郑某某拒不配合且辱骂段某某,甚至驾车强行冲卡,还把段某某拖行十余米后摔倒在地,致其腿部、头部、手臂多处擦伤,手机和衣服损坏。经鉴定,段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损坏的手机和衣物价值1447元。案发后,郑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损失7000元,取得了其谅解。

2月27日,安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郑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履行疫情防控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防控工作职责,致一人轻微伤,财物损失1447元,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依法判郑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责编: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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