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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抖”出线索,城管查处违规加热燃气钢瓶
时间:2022-01-28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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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 通讯员 李星瑶 高兴)液化气罐气不足,便用脚踢、用喷火枪加热,期望能把罐底的气体“赶”出来。今日,长沙雨花城管通报一起典型案例,城管执法人员“顺着网线”查处一起违规用明火加热液化气罐案例。

2021年12月29日,长沙市雨花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抖音上刷到一则时长8秒的视频,视频中一名工人手持喷火器,对着液化气罐底部加热,视频配文描述为“长沙市雨花区俊敏盛食品有限公司用明火烧作业时候的液化气钢瓶,拿在企近30人的生命开玩笑”。

获悉视频内容后,区城管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属地同升中队对该视频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查,短视频中所称“长沙市雨花区俊敏盛食品有限公司”的市场登记名称为长沙市俊敏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同升街道红星肉食加工中心白条肉发货间,是一家肉食品加工企业。12月15日,该公司工作人员田某在进行猪脚去毛作业时,由于液化气钢瓶火力不足、无法将猪毛去净,于是使用喷火器对钢瓶瓶身进行加热,被知情者拍成短视频传上网。

“使用的是正规气源,液化气罐也是正规的钢瓶,但是给液化气罐加热属于危险行为。”执法队员表示,给液化气罐加热不但容易导致罐体变形,还会加大出气量,导致液化气罐接头与软管衔接处出现气体泄漏。

今年1月4日,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根据《长沙市燃气管理条例》对俊敏盛食品公司立案调查。1月27日,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提醒:加热摔砸倒置液化气罐,都是危险行为

《长沙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加热、摔砸、倒置、曝晒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改换钢瓶检验标记;不得倒灌瓶装燃气、倾倒残液。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专业人士提醒,有的用户为了节约成本,将液化气罐的“底气”用完,经常会晃动液化气罐,这是非常危险的。此外,晃动液化气罐也会导致罐体变薄、发生破损。如果是水泥地面,钢瓶与地面摩擦会产生火花,引起爆燃。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