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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公司工作人员盗窃公民信息获利,郴州警方揪出多名“内鬼”
时间:2022-01-21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王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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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曾鸣 何江超)手机号码、身份信息、短信验证码,都属于重要个人信息。生活中很多人发现,即使有意识地对这些信息进行保护,但总是莫名其妙地就被泄露,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问题出在哪里呢?

今天,记者从郴州北湖公安获悉,该局破获了一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这些隐藏在通讯运营商中的“内鬼”,将客户信息提供给不法分子注册网络账号,从而获取利益。

多名通讯公司工作人员出卖客户信息

2021年12月,郴州北湖公安分局反诈大队、下湄桥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下湄桥街道某通讯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侯某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侯某婷利用工作之便,在客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客户新办理的手机号码注册APP新账号,并将账号以5-2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他人。

无独有偶。人民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通讯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李某波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李某波专门挑选来店办理手机卡业务的、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客户,利用工作之便,用老年客户新办理的手机号码注册微信账号,并将账号以3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调查发现,自2021年9月以来,违法嫌疑人李某波共非法获利930元。

目前,侯某婷和李某波被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运营商“内鬼”获利4000余元,依法刑拘

2022年1月,北湖公安分局接到线索:石盖塘街道某通讯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接到线索后,北湖公安分局反诈大队与石盖塘派出所民警联合作战、积极取证,将该营业厅工作人员黄某勇抓获。

经查,黄某勇借客户办理手机卡之机,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手机号码和收到的短信验证码注册淘宝、京东、抖音等APP平台新用户,再以每号5元至10元的价格出售给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自2021年9月到2022年1月,共非法获利4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勇已被刑事拘留。

提醒:老年人办卡尽量由亲人陪同

警方提醒,通讯运营商要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告诫员工切莫以身试法。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在购买手机或办理手机卡上户等相关业务时,要提高警惕,插卡调试操作时,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如果老年人办理相关业务,建议由亲人陪同。把好防诈重要一关,请及时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注意加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轻易对外提供。

责编:苏亮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