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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实施!楼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最高可罚1万元
时间:2021-07-06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胡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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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记者 胡锐

日前,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显示,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该规定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7月5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走访了长沙各小区、物业,发现虽然各物业公司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上都有所行动,但乱停乱充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对于新规的出台,不少个人、物业纷纷表示支持、期待。

新规

违规最高可处罚10000元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消防救援机构可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起火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如果它停放在上述区域的话,烟气会迅速蔓延整个疏散通道。”专业人士表示,这容易导致屋内人员难以逃生,从而造成严重后果。

记者注意到,新规还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此外,新规指出,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同时,鼓励高层民用建筑推广应用物联网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对电气、燃气消防安全和消防设施运行等进行监控和预警。

走访

物业有行动,但乱象仍存在

“我们这里能停150多台车。”7月5日,在长沙市岳麓区德润园小区内的一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中心,相关负责人刘女士介绍,他们提供车辆停放和充电服务,不仅有专人看管,还配有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分不同大小,收费60元、70元、80元/月。

“我的车停在这里几年了,很方便。”下午5时许,居民董先生骑车驶进停车中心。他说,他就住在对面楼,停车、用车走过来很近,“如果住得太远,就不一定停这里了。”德润园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受访时介绍,该小区共有两个这样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处,可容纳200多台电动车,停车中心由第三方负责运营、管理。

不过记者发现,虽然该小区有2处集中停放处,但相比小区内大量的电动车,停车区域仍显得捉襟见肘。一些住得稍远、图方便和省钱的业主,就直接把车停在门厅、过道处。物业公司表示,他们也曾对这种现象治理过,但效果甚微。

当天,记者通过走访长沙多个住宅小区,发现大部分小区都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停放专区,但由于业主不配合、停车区域有限、太远等原因,乱停乱充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

声音

“被罚后容易长记性”

“非常支持新政,只说不罚确实难管,被罚后就容易长记性,对他人也有警示作用。”家住长沙市英祥春天小区的王先生表示,虽然现在相比以前,他们小区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乱象有所改观,但仍然有些业主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在王先生看来,这很难根治,“相信新规实施后,问题会进一步改善。”

对新规即将实施,不少物业管理公司受访时纷纷表示十分期待,并认为这将有利于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治理。

链接

电动自行车管理纳入物业考核

2017年起,长沙市岳麓区住建局每季度都会对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排名。记者获悉,该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2.0版本于近日正式上线。新的考评不仅对考核组人员进行了升级,还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等安全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这意味着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不善,将直接影响小区物业的综合排名。

责编:胡元媛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