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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无中文标识进口猪肚,长沙一商户被罚29万元
时间:2021-04-12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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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4月12日讯(记者 朱蓉)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坚决阻断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风险,湖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冷链食品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及农村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监管执法稽查工作,不断加大经营冷链食品违法行为案件查办力度。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其官网发布了第二批全省冷链食品安全执法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被罚没金额最高的为长沙市岳麓区李某冻货经营部经营未经检疫的进口猪肚案。2020年12月24日,在执法检查中,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岳麓区李某冻货经营部经营无中文标识进口猪肚。经核查,当事人经营原产国为荷兰的进口冷冻预包装猪肚37件,重量共计444公斤,无进货票据、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消毒证明,已销售120kg,违法所得73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除没收李某违法所得730元外,还对其处以29万元罚款。

据三湘都市报记者统计发现,此次公布的5起典型案例分别涉及进口冷冻猪肉、进口冷冻猪大肠、冷冻猪板油以及生猪肉、进口冷冻鸡爪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处罚的案例中,涉及问题除进口冷冻食品全为外文标识、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或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无法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营业执照的等情况外,还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和感官性状异常的冷冻食品的现象。

责编:胡元媛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