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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快评丨“电子烟”也是烟,售卖噱头不能有
时间:2021-03-24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评论员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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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评论员 张英

3月2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其《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3月23日本报封面报道)

从2019年开始,国内井喷式地涌现出了一批电子烟品牌。电子烟在销售过程中呈现出的“潮流化”,是不断诱发青少年购买电子烟的主要原因。电子烟的主要噱头是吸引年轻人的好奇心,通过时尚的包装,多种口味,酷炫的烟圈,让年轻人产生浓厚兴趣,从而有了尝试的欲望。甚至还有厂商将电子烟包装成U盘、钢笔等学习用品外观,在文具店中公然售卖,极大刺激了青少年的购买欲望。

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电子烟虚假宣传横行,质量良莠不齐,很多电子烟产品都声称有戒烟效果,是“戒烟神器”“健康吸烟”“没有二手烟”,然而据世界卫生组织控烟官员潘洁兰表示,没有证据表明电子烟可以帮助人们戒烟。一些老烟民希望借助电子烟戒除卷烟,其实这根本没有理论依据,而不吸烟的青少年如果开始使用电子烟,日后开始吸烟的可能性是没有接触电子烟(也不吸烟)的年轻人的两倍,电子烟让青少年转成吸烟者的概率翻了整整一倍。可见,电子烟一旦上瘾,便很难戒掉。

市面上有不少电子烟都暗藏“猫腻”,所谓“电子烟损害小”的说法只是烟草业的宣传策略。尼古丁标志不规范、浓度不实,尼古丁之外的有害物不加以说明,这些都极易误导青少年消费者。由于大多数人对电子烟这种新生事物了解不多,且相关的监管也尚未到位,因此电子烟生产厂家在利益的驱动下希望吸引人们使用这种声称可以达到戒烟效果的产品,却对其产生的诸多有害物质及后果只字不提。

在某些国家,电子烟是作为尼古丁的替代品帮助烟民戒烟且有着极其严格的管制,但对青少年而言,使用电子烟根本谈不上戒烟,只能使其成瘾。据《2018中国成人烟草调查报告执行摘要》显示,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电子烟的人数为1035万。从市场调查也可发现,青少年是电子烟主要营销对象之一。也正是意识到了这种危害,2018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2019年10月31日,两部门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企业关闭线上电子烟销售渠道。

此次将参照卷烟监管电子烟的修改意见无疑将对民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保护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同时也为监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提供法律依据。对于电子烟的科普宣传也不能缺位,应让更多人知道电子烟并非没有危害,以避免未成年人成为下一代烟民。

责编:胡元媛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