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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2.8亿元!长沙望城一企业负责人被判无期徒刑
时间:2021-01-19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王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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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月19日讯(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欧阳妮 黄驰宇)近日,湖南华创远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表述为华创远大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众多集资参与人来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给该院送上了一面写着“检察监督履职尽责,惩恶扬善依法为民”的锦旗。该案系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关于三大攻坚战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典型案件,是属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维稳案件,该案涉案数额巨大、参与人数众多、被害人遍布全国,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2年7月,华创远大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杨某华、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某鸣、股东刘某等人,在明知华创远大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具备向公众吸收存款的资质,仍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发放传单、考察项目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并承诺按月支付本金的2%作为利息、一年还本为诱饵,积极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截至案发,被告人杨某华、宋某鸣、刘某等人共向1941名社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2.8亿余元。

2018年2月18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将华创远大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移送至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此案,该案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深挖案件线索,最后成功追捕、追诉该公司为首的两名负责人杨某华、宋某鸣(其中杨某华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宋某鸣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并以加重罪名集资诈骗罪移送市院起诉,及时追缴涉案财物4000余万元。且面对主犯刘某量刑过轻的问题,该院及时提出抗诉,后该案被中院改判,将主犯刘某加重刑罚,由四年六个月加重为六年四个月。

“从审查逮捕到提起公诉,从追赃挽损到提请抗诉,我都看到了你们检察机关认真履职,积极作为的担当和责任”。赠送锦旗时,该案集资参与人张克寒拉着承办检察官的手说。

责编:胡元媛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