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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违停车辆不举报,留下二维码收“封口费” 提醒:涉嫌敲诈勒索,市民可报警处理
时间:2020-11-13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田甜 实习生 莫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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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1月13日讯(记者 田甜 实习生 莫凤琴)近日,一条新闻引起了司机群体的热议:贵州市民黄先生车辆违停后发现自己车上多了一张印有二维码的纸条,写着:已拍下车辆违停图片,不想被举报扫码付款30元。

类似情况在北京、深圳、济南、湖北等地频频出现,同样推行“随手拍”市民举报违规交通行为的长沙,是否也存在此类现象?遇到此类现象该如何正确处理?

三湘都市报记者今日就此展开了调查。

长沙暂未接到类似情况举报

“我是在朋友圈看见这个新闻的,看见以后就蛮担心的,平时看见那些乱停乱放的车辆,都会拍照举报。没想到有人把好好一件事当做赚钱的途径,肯定会扰乱正常的举报秩序。”长沙驾驶员龚先生有着10年驾龄,鲜少出现交通违法行为。虽然自己并未遇上过类似网上的情况,但很担心会有少数人为了蝇头小利,导致此类现象在长沙蔓延。

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获悉,目前长沙暂未接到此类情况的举报。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有市民碰到了此类情况,请第一时间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

“我们接到随手拍举报人举报时,会对每一件举报信息依法、认真核实。如果遇到恶意举报的举报人,经查属实的话,将不再受理其举报。”该负责人表示,“随手拍”是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但“随手拍”不是“随意拍”,市民在踊跃举起手机参与到纠正他人违法行为之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安全,不得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绝对不可任性而为,更不可恶意举报甚至借“随手拍”违法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街道路面上划分的智能泊位所产生的付费二维码纸条,是由长沙交通集团湘行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正规收费,与违法谋利收费的是有本质上区别的。

涉嫌敲诈勒索,市民可向公安报警处理

记者观察到,虽然纸条上注明的转账金额并不大,但下方特意标识到,扫码时需备注车牌号。足以看出,收到此类纸条的车辆并不是个例。

对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本事件中虽然涉及的金额小,但积少成多,也游离在违法犯罪边缘。公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此外李健律师特别还强调,敲诈勒索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而构成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

责编:苏亮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