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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狱四次仍不思悔改,通过“丢包”贩卖毒品将面临第五次入狱
时间:2020-11-04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王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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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1月4日讯(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王俐 黄向武 邹兴波 实习生 龚正伟) 男子曾因盗窃罪四次入狱,出狱后不仅不痛改前非反而干起了利用“丢包”贩卖毒品的勾当。今天,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获悉,男子杨军及其情人胡某莲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该院提起公诉。

今年年初,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接到线索,一名叫“四哥”的男子涉嫌吸毒,公安机关在将“四哥”抓获后经讯问发现,其还存在通过“丢包”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经调查,“四哥”系外号,其真名叫“杨军”,今年45岁,怀化洪江人,初中文化,住长沙市岳麓区某小区,同时查明与杨某同居的女子叫胡某莲,今年57岁。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两人为情侣,均系吸毒人员,为筹措毒资以贩养吸,其通过网络购买了毒品,然后再通过“丢包”的方法贩卖给吸毒人员赚取差价。

据调查,2020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杨军先后七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贩卖毒品海洛因约2.1克;被告人胡某莲参与了被告人杨军七次贩卖毒品行为中的二次,参与贩卖毒品海洛因约1.2克。

2020年6月4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杨军被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刑事拘留。而此前他还四次入狱。1994年因犯盗窃罪、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8年因犯盗窃罪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2年因犯盗窃罪被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16年10月21日刑满释放。

岳麓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军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胡某莲因参与了部分贩卖毒品行为,两人均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均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军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责编:胡元媛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