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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醉驾,一查还是“惯犯”
时间:2020-10-23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通讯员 龙雨泉 袁紫薇 记者 张洋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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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0月23日讯(通讯员 龙雨泉 袁紫薇 记者 张洋银)“为了几口酒就丢了工作,我太后悔了!”今日,在长沙县交警大队院内,接受醉驾处罚后的原驾校教练王某懊恼不已。身为驾校教练应深刻了解酒驾的危害,却三番两次酒后驾车上路,被交警查获。

10月15日晚,长龙中队交警结束例行巡查后驱车返回,经过开元东路张公山路段时,一辆打着双闪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驾校教练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车内驾驶员正在呼呼大睡,民警敲窗后才猛然惊醒,降下车窗。

“当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车内只有驾驶员一人,我们怀疑其酒后驾驶。”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数值为110mg/100ml,涉嫌醉驾。

“我在哪?我怎么过来的?我怎么在驾驶位上?”驾驶员王某三连问让交警哭笑不得,   “他一直强调自己喝了酒,就是不承认开了车。”为此,交警调取了监控视频查询车辆行车轨迹,确定了车辆在停放前就是由王某一路开过来的。铁证面前,王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经调查,王某系驾校教练,当晚与学员一起在东七路吃饭,一高兴就喝了点酒,觉得自己够清醒就开着车上路了,但是途中实在撑不住就把车停在路边睡起了觉。

“作为教练不知道不能酒驾?”面对询问王某坦言,“知道,之前还被抓过呢......”经调查,民警发现王某是二次酒驾,2013年就因酒后驾驶私家车,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准驾车型从A照被降为B照。

经检测,王某血液内乙醇含量达为129.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10月23日,民警通知王某于带上相关证件到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王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的严厉处罚。

责编:苏亮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