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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当“微商”,收钱即发“藏毒图”
时间:2020-08-12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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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8月12日讯(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肖绿芳)微信下单、网上支付、到指定地点取货,这是大家熟悉的“微商”经营模式,却被犯罪分子利用到了毒品交易上。今天,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万某、戴某垚等9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万某、戴某垚等9人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并分别并处罚金。

毒贩当“微商”,收钱即发“藏毒图”

2000年出生的万某一直没有固定工作。2018年,他在酒吧因为好奇接触毒品大麻,此后不仅自己吸食,还走上贩毒的道路,开通微信号专门用来与毒品交易的上下家联系交流。从上家购买大麻,再通过微信与买家谈好交易的数量和价格,收取毒资后,把藏匿毒品的定位及周边环境照片发给买家。买家自行前往提取毒品,他称这种方式为“丢包”。

2019年7月,万某主动联系小学同学戴某垚,邀请其帮忙“丢包”,好处就是免费提供毒品给其吸食。7月23日,万某将手上有大麻的消息告诉吸毒人员张某、李某,以每克200元的价格贩卖10克大麻给张某、贩卖5克大麻给李某。谨慎的万某借用小超市、烟酒店的收款二维码,要2人扫码支付毒资。随后,万某给超市、烟酒店老板1%的手续费。

戴某垚将毒品分别藏匿在橘子洲大桥桥东的石头下及岳麓区爱民路一家门面附近,将藏匿大麻的位置定位、照片发给万某。万某分别再转发给张某、李某,他们分别到指定地方取“货”。

顺藤摸瓜斩断贩毒链条,9人被判刑

瘾君子佘某、戴某杰曾在2019年6月25日从万某手上购买大麻吸食。7月初,佘某从一朋友处尝试吸食1根电子烟,感觉头飘飘的。戴某杰告诉佘某,可以从一个微信昵称“小当家”的人那里购买装有大麻油的“电子烟”。后来,佘某通过快递邮寄至指定地点的方式,多次贩卖“电子烟”。

接到相关线索,2019年8月6日至9日,警方先后将万某、戴某垚、佘某、戴某杰以及其他吸贩毒人员抓获。

经查,2018年12月以来,万某采取同样的交易手段贩卖毒品大麻13次,合计70余克。

日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贩卖毒品的万某、戴某垚、佘某、戴某杰、冯某等9人提起公诉。天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万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判决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戴某壵、戴某杰、冯某等人也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刑。

责编:袁欣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