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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残遇老赖,幸有家乡律师伸援手
时间:2020-08-08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熊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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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记者 熊佩凤

日前,在索赔路上已持续了24年的一级伤残人员杨淑英,终于收到一笔由郴州市湖南乾越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向前律师代转的10万元赔偿款,泪水顿时模糊了她的双眼。往事不堪回首,这24年来她是如何度过的?

“在我绝望之时,是家乡的曾向前律师多次南下广东,完全无偿帮我查线索、打官司,给了我生的希望。没有他,我都不知道我现在过的会是什么日子。”8月7日,杨淑英电话接受记者采访时,泣不成声,连连感谢。

一级伤残人员杨淑英(右)给曾向前律师送锦旗。

工伤致残逢老赖

艰难维权在路上

杨淑英,郴州市北湖区人,1996年,时年36岁的她南下广东河源打工,在该市豪达酒家做服务员。当年12月21日,酒店因电气线路故障失火,杨淑英被卷进熊熊大火,全身皮肤被烧伤达70%,经过抢救和治疗,杨淑英两手前掌被切除,面部疤痕无法消除,腿部部分肌肉坏死,全身绝大部分皮肤丧失排汗功能,鉴定为工伤一级伤残。

事发后,豪达酒家老板赖某从中国人保河源分公司领取了48万余元的火险赔偿,支付杨淑英部分医疗费用后,他迅速携款跑路,迫使杨淑英因无钱医治提前出院。

1998年3月28日,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豪达酒家和赖某连带赔偿杨淑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4.4万余元。赖某不服上诉,很快被驳回。但赖某此后长期抗拒执行。

因拒不执行,当年11月25日,赖某司法拘留十五日;2001年11月9日,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3年4月,赖某刑满释放,很快就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由于赔偿款迟迟不能到位,给杨淑英带来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损害,更大的是精神上的伤害。

家乡律师显身手

悬赏线索展威力

为维权四处奔波的杨淑英,数次陷入绝望的边缘。2011年9月,她来到了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借助家乡的力量来还她公平正义,法援中心主任将该案指派给了当时在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任职的曾向前律师。

经过仔细研究,曾律师认识到该案之所以长期不能执行到位,关键在于无法查明赖某的财产,需要另辟蹊径。

2011年9月20日至22日,曾向前律师赶赴广东,对赖某可能藏身的多个地方展开调查,并与源城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取得了良好沟通。

2011年11月28日,通过广州的朋友关系,曾律师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赖某名下有一辆车在博罗县上了牌。法院方面立即查封该车,并约谈了赖某的弟弟赖某雄,在事实面前,赖某雄终于承认其兄这两年一直在跑货运,目前暂住深圳布吉。

车虽然扣押了,却值不了多少钱。

执行似乎再次陷入僵局,怎么办?2012年3月,曾律师心生一计,向源城区法院提出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对该案进行悬赏,发动社会来帮助寻找赖某可以执行的财产。

曾律师的这一招果然起到了震慑作用。2012年7月18日,最终的执行和解意见达成:除此前已经支付和执行的费用外,赖某再支付赔偿款22万元整。在源城区法院的监督下,该案于当年10月22日执行结案。

后续追索又遇困

仗义律师再出手

工伤赔偿金历经波折得到解决,可因工伤产生的后续治疗费呢?

应杨淑英要求,曾律师帮她整理了全部法律证据资料,移交给广东省河源市法律援助中心,由该中心指派律师提起另案诉讼。

但令人遗憾的是,此案历经区法院、市中院、省高院的一审、二审、再审,均以“一事不再理”为由被驳回。

曾律师建议杨淑英向广东省检察院申请抗诉,并帮助起草了相关文书。2018年7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就该案提起抗诉,广东省高院经审理后裁定撤销原一审、二审、再审裁定,将该案发回源城区法院重审。

杨淑英再次来到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明确要求指定由曾向前律师承办该案。此时,已身为湖南乾越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的曾律师,不顾自己本已十分繁重的工作,毅然再次接受了该项指派。

2019年9月10日,源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1602民初756号民事判决书,基本采纳曾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后续治疗一直持续、本案不属于“一事不再理”范畴,依法判令被告赖某等赔偿后续治疗费等22.7万余元。

赖某不服上诉。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该案二审一直到今年4月21日才开庭,曾律师再次出庭。在庭后法院组织的多次调解中,曾律师就该案的情理法各方面情况和主审法官、对方代理律师、赖某等通过电话、微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沟通,最终说服赖某同意在一审判决基础上再增加赔偿金10万余元,以彻底了断双方纠纷。

2020年6月17日,双方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协议:赖某同意赔偿32.8万元给杨淑英,签收调解书时支付10万元,余款22.8万元在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

至此,这起历时24年之久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责编:陈舒仪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