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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后河鲜店出售野生河鱼,违规捕鱼还是虚假宣传?
时间:2020-07-26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杨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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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7月26日讯(记者 杨洁规7月1日起,长沙市重点水域开始实施常年禁渔,“一江六河”(指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龙王港、沙河)等常年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

三湘都市报记者连续多日采访发现,禁渔期长沙部分“河鲜店”依旧在售卖“野生河鱼”,且颇得顾客的青睐。

市民质疑:饭店若真有野生河鱼,则涉嫌在禁渔期内违法捕捞,若不是真正的野生河鱼,则有欺骗消费者之嫌。对此,三湘都市报记者展开走访调查。

禁渔期河鲜店挂出“野生河鱼”招牌

今年7月1日实施的《关于长沙市重点水域常年禁渔的通告》中,明确规定常年禁渔水域包括湘江长沙段、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岳麓段和宁乡段、龙王港湘江河口至枫林路桥段、沙河湘江河口至谭家巷水闸段等重点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

7月24日、25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走访天心区黑石铺大桥、岳麓区靳江小区附近多家的河鲜店,发现仍有野生河鱼在售卖。

(长沙天心区黑石铺大桥的附近港口餐厅悬挂醒目的“野生鱼”字样。记者 杨洁规 摄)

在天心区黑石铺大桥附近一家名为“港口餐厅”的饭店,店外挂着醒目的“野生鱼”招牌。服务员听说记者想约朋友来吃鱼,强烈推荐了野生桂鱼、禾花鱼,并称是“正宗的湘江河鱼,桂鱼每斤110元,禾花鱼68元一斤,肉质很好。”

(长沙岳麓区靳江小区附近的河鲜店门口悬挂的菜单。记者 杨洁规 摄)

在岳麓区靳江小区附近一家名为“八阁湾河鱼馆”的菜单上赫然写着“湘江黄鸭叫,38元一斤”“野生桂鱼,78元一斤”,当记者进店询问是否真的为野生河鱼时,饭店老板则是支支吾吾,没有正面作答。

“野生河鱼”都是批发市场进来的

据知情人透露,河鲜店的鱼一般有三种:一种是真正的野生鱼,但数量极少、供应不稳定,食客很少有机会品尝到;另一种是人工养殖的鱼,放在江河网箱里继续养大,一般“河鲜”均指这类,有店家用来冒充野生鱼,外表很难看出破绽;第三种是普通塘鱼,与网箱鱼混起来做菜,也难以辨别。

岳麓区靳江小区一家河鲜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从7月1日长沙“一江六河”实施禁渔以来,相关部门加大了查处打击力度,野生河鱼少之又少。而天心区一家河鲜店的工作人员偷偷告诉记者,饭店的鱼都是红星市场进购的,“哪来那么多野生鱼?都是为了打着幌子卖高价。”

对此,天心区大托铺市场监督管理所在调查后回复,黑石铺大桥附近的几家河鲜店里所售的河鱼,并非野生河鱼,都是从长沙本地批发市场进的,“不能这样宣传,已经责令他们整改。”

(餐厅向食客展示的鱼。记者 杨洁规 摄)

链接:捕捞销售“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严厉打击!

三湘都市报记者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7月开始至2021年6月底前,全省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严禁生产企业收购加工,严禁各类市场进货销售,严禁餐饮企业经营食用,严禁电商平台发布信息,严禁一切平台发布广告,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

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包括5方面:加大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对今后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捕捞”等不符合禁捕退捕有关政策规定字样的企业,一律不准登记;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渔港”等餐饮、水产品销售等市场主体,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加强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监管,杜绝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网络销售。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依法依规查处非法捕捞渔获物线上线下交易,采购、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予以查处;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经营主体门牌、招牌涉及“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违规内容的整治工作。

责编:陈舒仪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