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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窗没法一键关? 遇突发“不敢救”?将有法律法规来“撑腰”
时间:2020-07-24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张浩 丁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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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记者 张浩 丁鹏志

老人摔倒了不敢扶?病人倒地了不敢救?随着《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草案)》即将审议通过,今后,这种做了好事怕被讹的顾虑将不会再发生。7月2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即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拟再次审议的5件法规草案,并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相关草案做了详细解读。

【关于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

每年4月为湖南省全民阅读月

今年6月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文旅厅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办法草案进行了修改,重点就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闲置浪费及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增加了相关内容。

【解读】

实施办法草案规定每年4月为本省全民阅读月。确定阅读月的目的在于推进全民阅读,完善全民阅读设施,提供全民阅读服务,引导公民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我省存在的明显短板主要是阅读资源不够,今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出版发行机构应当提供阅读资源,推荐优秀读物,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相关推广活动。

【关于实施广告法办法修正案草案】

对弹窗广告,确立一键关闭制度

今年6月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修正案(草案)》。会后,法工委会同省人大财经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多次修改,又赴娄底市、衡阳市调研,还就相关问题专门征求了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法工委对修正案草案从广告的界定、公益广告规范、户外广告费用的规范管理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

【解读】

实施广告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利用广告代言人等其他广告参与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证明、认定,或者利用非专业人员冒充专业人员进行宣传的,为虚假广告。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对发布虚假广告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行政、刑事责任。

实施广告法办法修正案草案针对弹窗广告,确立了一键关闭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广告不设置关闭标识或者虚拟的关闭标识,强迫用户浏览观看。为了让制度落地,设置了相应法律责任。对违反一键关闭规定的或者关闭后又再次弹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场救护条例草案】

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担民责

6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制定条例很有必要。会后,法工委会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卫健委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重点围绕解决“不会救”“不便救”“不敢救”等问题,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到长沙市、株洲市、常德市进行了调研,召开了省直相关单位座谈会,书面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市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层联系点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解读】

医疗卫生救护分为院内救护、院前救护和现场救护。条例草案第二条对“现场救护”进行了界定。按照该条规定,现场救护的对象是指发生心脑血管疾病等急危重症,或者交通事故、溺水、中毒等情况而受到意外伤害者。现场救护的前提是患者在医疗区域以外发生急危重症或者受到意外伤害,医疗急救机构尚未赶到现场进行救护。

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救助人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不敢救”的问题,条例草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为解决救助人的后顾之忧,引入商业保险化解风险;二是为解除人们普遍存在的怕做好事惹火烧身而“不敢救”的顾虑,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救助人的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三是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条例草案与我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进行衔接,加大对救助人的表彰奖励力度;四是对受助人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受助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救助人或者采取非法手段干扰救助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并建议有关单位将违法人员纳入信用黑名单。

责编:陈香云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