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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百万黄金失窃案”一审宣判,男子获刑12年
时间:2020-06-05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刘笑贫 周玮师 王青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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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6月5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刘笑贫 周玮师 王青枚)曾因盗窃罪多次入狱,这位惯偷仍死性不改,深夜盗走金店价值百万元金器。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他,却因为饮水机上一个纸杯露出了马脚,警方在48小时内就将其抓获。

今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通过“云审判”方式,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案,盗金男子罗某明再次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6月5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通过“云法庭”审理了罗某春盗窃金店百万黄金案。记者 杨昱 摄)

深夜撬门盗走价值百万元金器

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42岁的罗某明是贵州人,曾因盗窃罪入狱两次。2018年9月26日减刑释放后,他一直在长沙市居住生活。

2019年11月23日,罗某明经过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一家“中国黄金店”时,看到附近有驾校在招生,希望能考个B照从事运输业。咨询过程中,他注意到金店中的黄金饰品,一个“偷黄金卖钱,再买汽车搞运输”的想法突然萌生。

(在检方提交的证据中,图为罗某春被抓后,现场指认所盗金器。记者 杨昱 摄)

凭借自己多年的盗窃习惯,罗某明回家准备好了十字起、帆布包等工具,戴上鸭舌帽、口罩和手套,次日凌晨来到金店门口。他爬入金店厨房,试图撬开通往金店后门的铁皮门以及保险箱,折腾了一番,仍是没撬开保箱柜。停下手中的动作,罗某明开始思索对策,并从厨房取出一次性纸杯喝了杯水。他决定放弃保险箱,直奔金店。

在撬开铁皮门后,罗某明剪断了监控报警电线,将柜台里的金银饰品盗走。为不留下作案痕迹,他还专门从厨房取来一块毛巾,在接触门把手、柜台时,垫在手套下方。

行窃后,罗某明从原路离开金店。走到半路,突然想起自己用过的纸杯还未销毁,便将赃物藏在路边绿化带里,匆忙返回金店。可等他抵达金店后门时,天色已明,只好带着赃物迅速远离现场。

因为一个纸杯漏了陷,惯偷“三进宫”

2019年11月24日清晨,金店老板陈某发现金点被窃,立刻报警,并清点损失。经过核对,被盗金器饰品总共价值超过百万元。

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发现,案犯全程蒙面,摄像头无法捕捉其面部特征;作案手法老练,现场未留下指纹,除攀爬至金店后门留下的痕迹外,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就在查案陷入僵局之时,饮水机上的纸杯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通过提取纸杯上的DNA信息比对,警方迅速锁定罗某明,并于11月26日凌晨来到其藏匿地点,将其抓获,并在望城区大泽湖街道一间出租屋内查获全部被盗金器。面对铁证,罗某明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破案后,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民警将查获的全部被盗金银首饰并返还给金店老板陈某。经长沙市开福区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被盗黄金首饰价值105万余元。

开福区法院认为,罗某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罗某明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盗财物已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检方的量刑意见,遂做出了如上一审判决。

责编:陈香云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