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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0%
时间:2020-05-25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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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5月25日讯(通讯员 蒋睿晓 葛倩 见习记者 周可)4月,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0%,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1%。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1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4月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下降5.0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较大的有长沙市、常德市、湘潭市、衡阳市、岳阳市和郴州市,张家界市、湘西州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长株潭地区4月优良天数比例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下降7.8个百分点。

空气质量监测的六项污染物指标中,有5项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全省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同比上升16.1%、16.7%、11.1%、13.0%、24.8%。CO一氧化氮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

4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其中,湘、资、沅、澧四水流域水质均为优。全省31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100%。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4月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郴州市、湘西州、怀化市、永州市、邵阳市、常德市、娄底市(常德市和娄底市并列第7名)、衡阳市、岳阳市、株洲市、湘潭市、长沙市、益阳市。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