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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罚200元?交警回应:省内最高罚20元
时间:2020-05-18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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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5月18日讯(记者 田甜)“我在网上看到报道,说6月1日开始集中整治不带头盔不系安全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将面临200元罚款,比驾驶员罚得还多?”近两天,不少热心读者致电本报询问,网传“机动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的消息是否属实。

今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请来长沙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权威回复。

乘客不系安全带,我省最高罚20元

“在我的印象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除了扣分外罚款50元,副驾罚款20元,为何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要罚200元?”有着10几年驾龄的长沙老司机李先生,在看完新闻之后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可以理解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执法的初衷,但处罚标准还是应该更合理。”

“不系安全带的行为我们一直在严查,湖南地区处罚200元暂不可能。”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及乘客不系安全带一直是交警日常整治的内容,“不仅是民警现场查处,还有电子警察抓拍。目前我们对于机动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还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对于网传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湖南省内类似情况最高罚款20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处罚标准并非全国统一。各地根据经济与交通发展实际制定符合地方的交通管理法规,处罚标准会有所不同。

呼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同样佩戴头盔

针对网传消息中提到的“6月1日开始,集中整治不带头盔不系安全带”,交警部门予以了肯定。

日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省道路交通委员会办公室也印发了《全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相关整治行动已在全省全面铺开。

“不佩戴头盔如何处罚?”“共享电动自行车属于此次严查范围吗?”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交警部门一一进行了解答。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的,在湖南,对驾驶人可处以50元罚款,对乘客可处以20元罚款。

“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内,电动自行车都属于非机动车,但其速度相对较快,交通出行不稳定因素大。出于安全考虑,我们建议并呼吁骑乘人员同样佩戴好安全帽。”交警部门表示,尽管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没有强制要求,还是希望大家树立正确的安全出行意识,“事故发生时,头盔就是生命安全的保障。”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