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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快评丨禁食狗肉,让文明再进一步
时间:2020-04-10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评论员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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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评论员 张英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列入《目录》的动物,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其中引人关注的是狗并没有被列入《目录》,这意味着狗有可能被禁食。

就在几天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猫狗等宠物被禁止食用。农业农村部这次也在相关说明中表示,之所以狗未列入《目录》,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随着人类文明进步,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二是参考了国际上的普遍做法。

禁食狗肉无疑是其中最大的争议,争议点在于“你可以不吃狗肉,但不能剥夺我吃狗肉的权利”。这些年因为“吃狗肉”的话题,不仅在网络上经常看到支持方与反对方吵得死去活来,这种“战火”还蔓延到了现实生活中,每到国内一些地方举办“狗肉节”的时候,正反两方的较量火药味十足。

对常吃狗肉的人来说,让其舍却这道美味,自难以接受。但很显然,“可食用”并非狗的最大价值,随着长期驯化以及长期与人的亲密相处,狗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了“人类伙伴”这一层面上。如此,也就有了不吃狗肉的理由和立法依据,况且从国际上的普遍做法来看,狗早已是人类的“伴侣动物”,不仅不能吃,还应该像家庭成员一样善待它,不抛弃它。这是普遍做法,也是主流文明。

也有人说,“文明并没有标准,所以这无关乎对错”。这种文明相对论的说法很具迷惑性,看似有理,却难以自洽,因为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非洲一些地方被残忍实施“割礼”的女孩也不需要被同情,而奴隶制、种族屠杀也有其正当性,毕竟它们都有着文化相对主义的色彩,而吃狗肉,也长期以“文化”的名目进行着。我们既然处于文明社会,那么必然就要去适应并主张普适文明,而不是以“文明没有标准”为幌子来满足一种并非必须的欲望。

人类确实经过千百年的进化站到了食物链的顶端,纵观我们的食谱,能够满足我们合理营养需求的食物非常之多,就拿蛋白质摄取来说,就有鸡鸭鱼肉蛋等等诸多可食之物,而狗由于养殖成本过高,基本没有规模化养殖,也因此,市场上不少狗肉其实是用偷盗、毒针等残忍手段获得,难道我们在站上食物链顶端之后,就是为了用这些恶劣的方式来满足口腹之欲?

这次疫情,显然是一个很好的契机,禁食猫狗虽然在我国还没有形成文化禁忌,但希望这能够成为一个良好的开端,让实质上已经是“伴侣”的动物逃过被屠杀的命运,毕竟有那么多的蛋白质来源,人类吃什么不好呢?

责编:胡元媛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