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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海关出台12条措施助力进出口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2-15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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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2月15日讯(记者 卜岚)2月14日,长沙海关出台“防疫情 帮复产 稳外贸”的十二条措施。措施主要从推行网络办事、落实好企业协调员制度、延长疫情防控期间缴纳税款期限等方面入手,助力湖南进出口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措施强调要大力推行网上作业、网络办事。确保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严格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特殊情况,实行业务先办、资料后补。畅通业务咨询指导渠道,通过12360热线、应急值班电话、关企微信等方式,第一时间答复企业通关监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协调员制度,将协调员机制适用范围扩大到涉及疫情防控的一般认证企业。对外贸企业恢复生产、扩大产能急需进口的符合条件的设备、原材料等,实行专人对接、快速审核、快速办结。对省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一企一策、对口帮扶”,主动了解复工复产中遇到的进出口经营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延长疫情防控期间缴纳税款期限,纳税企业确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并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海关依企业申请、审核批准后免征税款滞纳金。对加工贸易企业因政府部门要求延迟复工复产,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核销周期的,经企业与海关沟通后,可以办理延期手续,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

全力保障防疫物资通关“零延时”和民生物资快速进口。实行“7×24小时”通关服务。在各隶属海关通关现场设立专门窗口,开设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机制,对境外捐赠、采购的防疫物资,坚持特事特办,做到随到随办、即检即放;对于恢复生产、扩大产能所需原材料进口,尽量简化手续,确保快速通关。

此外,加快食品农产品进境检疫审批,全力保障进口肉类、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及水产品等快速通关,服务市场保供稳价。对进口民生物资,优先实施查验、优先安排检测,快速完成合格评定。

长沙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措施适用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至6月30日,视疫情防控需要再作相应调整。措施实行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长沙海关12360服务热线咨询。


责编:陈舒仪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