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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职教大动作:将探索优质高职升格为本科,建立中职—研究生培养渠道
时间:2020-01-08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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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记者 黄京

“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湖南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建创新发展示范区,为湖南现代产业发展提供更多高技能人才支撑”——这是湖南职教定下的“大目标”。1月7日,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作为一份为职业教育“撑腰”的“硬核”文件,《方案》围绕“大目标”提出了很多具体举措,“干货”颇多。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方案》正式出台,湖南职业教育将迎来发展春天,同时也将为打造中国职业教育高地写下“奋进之笔”。

【关键词】“五大工程”

【解读】 职业教育是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摇篮”。如何让技能人才真正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提出,要通过实施中职标准化学校建设、高职高质量发展、产教融合发展、教师职业能力提升、湖湘特色标准开发五大工程,解决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匹配度问题。

中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3年内所有学校办学条件达标

凡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县市区,必须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职学校,确保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经费投入、招生规模和办学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强化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优化中职学校和专业布局,加大公办中职学校办学投入,确保公办中职学校办学规模和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启动湖南省标准化中职学校建设工程,制定和实施湖南省卓越中职学校、合格中职学校建设标准,到2022年,所有学校达到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和建设标准,所有专业达到湖南省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标准,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1—2个专业群,建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中职学校和特色专业群。建立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建设标准评估审核机制,淘汰不合格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

高职高质量发展工程,每所高职重点建设2—3个专业群

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的重要方式强化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优质发展,着力培养湖湘工匠。落实高职院校举办者办学责任,加大办学条件改善力度,确保高职院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优化专业结构,增强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增强高职院校支撑区域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能力,每所高职院校重点建设2—3个专业群。推进卓越高职和特色专业群建设,积极参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成一批特色鲜明、产业支撑能力卓越的高职院校和专业群。

产教融合发展工程,依托骨干企业建设省级公共实训基地

推进1—2个城市(或城市群)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遴选建设3-5个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和20个省级产教融合型县市区。

制定湖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办法,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发挥大中型企业深化产教融合示范引领作用,在制造业转型升级、社会民生等领域重点建设培育5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鼓励市州、县市区在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建设职教基地,布局职业院校,逐步使职业院校向城市、园区集中。重点支持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长沙职教基地等产业园区的职业教育项目建设。

支持行业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院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鼓励以校企合作等模式,依托行业骨干企业试点建设1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省级公共实训基地。

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工程,建立灵活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

改革职业院校人事管理制度。落实《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高职院校芙蓉学者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与本科院校分列,聘期内每人每年按规定资助奖金4万—20万元;在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建立灵活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择优聘任专业群带头人、产业导师、技能大师,按聘期每人每年资助10万元。实施名师工程建设计划,建设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到2022年,遴选职业院校芙蓉教学名师100名、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400个、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群)带头人300名。

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到2022年,建立50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遴选1000名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半年以上;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顶岗实践、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每5年不少于6个月,或每2年不少于2个月;新入职专业教师不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前3年须赴企业集中实践锻炼半年以上。加强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支持具备条件的本科高校设立职业技术类二级师范学院,针对性培养职业院校专业教师。

湖湘特色职业教育标准开发工程,3年后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大公开

完善职业教育院校设置及专业设置标准,规范院校设置及专业设置行为,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标准向社会公开制度,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标准合格评价工作,遴选一批省级优质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和实习实训标准。到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的所有专业全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制订及公开工作。所有专业与湖南特色产业、新技术、新标准同步对接,用先进标准引领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能力。

【关键词】培养体系

【解读】 职业教育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的重要职责。为解决我省产业发展对不同层次技能人才的需求问题,建立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也成为《方案》中的重要部分。

探索优质高职升格为本科,建立中职—研究生培养渠道

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湖南产业需求,建立和完善中职、高职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纵向贯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衔接,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探索优质高职院校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高校。逐步提高优质公办本科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和高职专科毕业生比例,招生指标在本科院校年度招生计划中单列。支持优质中职学校与相关高职院校合作,扩大中高职贯通培招生规模。




在核心专业探索本科职教试点,落实技能高手免试入学

完善高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方法,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招收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省卓越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核心专业探索举办四年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在中职和高职医卫类、教育类专业探索举办四年长学制职业教育试点。细化落实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免试入学政策。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

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关键词】 对接战略

【解读】 《方案》还强调,职业教育要对接湖南及国家战略发展,解决影响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的问题。在此过程中,构建与湖南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效服务“产业兴湘”、“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等战略,促进就业创业,让职业院校培养的技能人才成为“湖南制造”向“湖南智造”加速迈进的重要支撑。

对接产业布局调整专业布局,让六成以上职校毕业生留湘就业

对接产业布局调整专业布局,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把学校建在开发区里,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把课堂建在生产线上。到2022年,职业院校毕业生本省就业率达到60%以上。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瞄准湖湘产业需求开展以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的技术服务。

建设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社会组织每3年发布一次行业市场人才需求预测报告。

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农民职业能力

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着力打造“专业支撑+产业扶贫+技能培训”特色的乡村振兴服务模式,开展农民种、养、加工、营销和互联网等技术技能培训,提升新型农民职业能力。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近接受学历职业教育,畅通农民接受学历职业教育通道。办好涉农职业院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

服务湖湘企业“走出去”,设立海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伴随湖南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现代农业等产业“走出去”,支持职业院校学校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在泰国、巴基斯坦、肯尼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海外分院、培训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探索在海外设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推进优质职业教育标准和资源走出国门,服务湖湘企业和产品“走出去”。

担当培训重任,职校将成全省技能培训主力军

积极担当职业技能培训重任,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退役军人、就业重点群体、新型农民、贫困劳动力和退役运动员的培训规模,使职业院校成为全省技能培训的主力军。积极拓展培训资源,加强职业院校培训条件、培训教师队伍、课程资源、培训标准建设,提升职业院校培训能力。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动职业院校面向社区开展职业技能及文化素养培训。鼓励职业院校与社会共建社区教育学院,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的功能,提升社区教育专业化水平,使社区教育融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责编:袁欣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