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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快评 | 争的不止是权利,更是合理性
时间:2019-12-19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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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评论员  张英

为拿回地下车库的管理权,长沙东成大厦业委会与长沙联鑫实业有限公司经过多年较量,终于有了结果。12月16日,涉事双方均收到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二审判决书。依据判决结果,联鑫公司退出东成大厦负一楼的管理,并向业委会交付负一楼停车管理权。(详见本报12月18日A05版)

说起来,这番旷日持久较量的背后,其实是业主们要求“自治”和统一管理的共同心声。

长沙东成大厦可以说是一个小区自治的优秀典范。2015年前,这里公共收益完全没影儿,第四届业委会冲破阻挠终于在2016年炒了老物业,成立一家物业公司,由4位业主(公益)担任代持股东,亮出自管大旗。

在实现自管后,他们用自管积余的钱更新装备,两年内完成了大厦十大更新改造项目:消防监控联动改造工程、危坡重建工程、东芝高速商用电梯五台等等。这一成功案例迅速引起关注,而他们的自管模式也让不少有意自治的小区感觉耳目一新,这种自管模式不仅做到了建立公开透明的制度,对财务进行审查,还调动了业主关注与监督的积极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才有足够的底气和能力与联鑫实业有限公司博弈,让更适合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小区管理之所以成为物管与业主之间的博弈点,其中激发矛盾的关键就在于利益与服务之间很难取得平衡,而随着权利意识的日益强烈,业主们也开始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事关自身利益,业主们更能“摸清家底、自律建设”,这种“自管”也更能促使业主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事实上,小区自治之所以有越来越多的成功案例,也就是因为在自我管理和自我建设中形成了一种有效机制,让小区的管理朝着更为公平、透明的方向迈进。

长沙东成大厦与长沙联鑫实业有限公司之争,盖因联鑫实业有限公司不仅将地下车库的停车收费进行不合理地抬价,还因为管理不到位使得地下负一层车库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根据“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联鑫公司交出负一楼停车场的管理权,更有益于统一管理标准,而不是任由“财大气粗”、拥有47个车库产权的联鑫实业有限公司随意哄抬价格,导致小区车辆无法停入车库,只能密密麻麻地挤在室外停车场,甚至挤占消防通道,埋下安全隐患。

东成大厦业主们在博弈的过程中,并不仅仅是争取自身的权益,更是争取一种合理性,哪一种管理更合理,更符合业主们的要求,更能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利益,那么就应该让这样的管理方获得真正的、全部的管理资格。从这一角度来说,东成大厦业委会与联鑫实业有限公司博弈多年最终胜出,有着标志性的意义,或者说,在小区自治的道路上,越来越多的可能性也正在呈现。

责编:陈香云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