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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快评 | 大学生卖卵背后是立法滞后和监管缺位
时间:2019-11-21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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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评论员 张英

中介招募卵妹,“求子旅馆”老板推荐买家,湖南十安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面试,长沙开福宜雅妇科门诊部检查并提供打针场地,“实验室”内操作手术,一单卵子交易就这样完成。记者调查发现,12万卵子费经黑中介层层瓜分,到卵妹手上仅剩2.5万元。如果买卖双方私下联系,甚至还会遭到威胁。(11月19日潇湘晨报)

“卖卵子”的新闻这些年其实并不少见,甚至在不少地方已经形成了地下产业链。在卖卵人群中,年轻的女大学生占有很大比例,一方面是因为买方市场对年轻漂亮素质高的女大学生尤其青睐, 另一方面则是部分女大学生希望通过这种看似容易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

卖卵会产生什么样的不良后果呢?成年女人一个月只有一个成熟的卵子排出,由于自然周期产生的卵子太少,买卖卵子时会给卖卵者打促排卵的针帮助排卵,会让女人青春期储备的卵泡迅速消耗,使更年期提前到来。同时,手术取卵时可能碰伤血管、肠子从而出现并发症,严重者可引起输卵管堵塞,造成不孕。还有伦理问题,买卖卵子可能会使孩子不知其母,让孩子的社会身份不被认同或者发生其它单亲问题。

这些不良后果,可能不少年轻的女大学生是不知情的,因为中介在骗她们卖卵时,会说得天花乱坠:轻松、容易、无任何伤害和副作用,来钱快。对于有卖卵子冲动的女学生而言,在自身严重缺乏医学常识的前提下,抱着“偶尔取一次没关系”的心态,走上了手术台,完全不会意识到取卵存在的危险隐患。

事实上,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国家卫计委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如有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6年,国家卫计委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规定,赠卵者仅限于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取卵的妇女。地下卖卵行为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买方市场需求较大,据数据统计,我国不育女性目前达10%;另一方面是一些年轻女性追求高消费,因此形成卖方市场,再加上黑中介的助推,这条利益链也就得以存在并固化。

女大学生卖卵,体现出的是立法滞后和监管缺位,包括《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在内的部门法规,既庞杂又针对性不强,而在监管方面,网络上经常可见“买卖卵子”的网站堂而皇之地做广告,相关部门却视而不见。对于买卖卵子的乱象,国家层面要加快立法规范,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也必须要负起监管责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固化在医疗伦理的范畴之内,严格技术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与执法规范。

另外,还要加强对女大学生系统的科普教育和心理疏导,让她们充分认识到非法取卵潜在后果的严重性,避免她们遭遇建立在信息不对称基础上的戕害。

责编:陈香云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