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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布“人才新政22条” 5年将投百亿招贤纳士
时间:2017-06-30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王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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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6月29日讯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零门槛”落户长沙;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最高资助1亿元……今天下午,长沙市委、市政府就《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未来五年,长沙将投入百亿以上招贤纳士。

引进、奖励多种人才

22条新政“含金量高”

这次出台的长沙人才新政共22条。其中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含金量高”。未来五年,长沙将投入百亿以上资金招贤纳士。

其中,高精尖人才引进培育奖励资金8亿元以上,高校毕业生补贴资金20亿元以上,高技能人才奖励补贴资金3亿元以上,紧缺急需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引进培育资金6亿元以上,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资金10亿元以上。此外,还将组建规模不低于80亿元的各类产业扶持基金,并对人才创办企业实施动态支持政策,政策的实施将使200万以上人才受益。

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书记陈文浩表示,将针对长沙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着眼培育未来之星,引进和留住一批大学生;围绕建设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引进和培养一批蓝领。打造高端人才顶天立地、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铺天盖地的人才格局。

举个简单例子,如果一名国际顶尖人才来长创新创业的话,可以享受200万元奖励补贴+200平方米全额购房补贴+1000万元甚至1亿元的项目资助。

首次对本科以上

发放生活、购房补助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为了吸引储备100万名青年人才留在长沙就业创业,新政首次对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并实施“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具体而言,对新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两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沙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新政还在人才奖励补助力度、创业支持力度、改革人才评价制度等方面有突破。陈文浩说:“我们不光奖励人才,还奖励用人单位,奖励中介公司、猎头公司。另外,我们建立了退出机制,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评估,不行的坚决退,评估好的继续给予奖励。”

为确保人才新政22条落实,围绕新政提出的任务,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了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对政策落实不力、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的,将及时问责处理。(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余万贤 张琼婷 实习生 尹霜高 冰捷)


读懂长沙人才新政22条,“干货”都在这


5.引进2000名海外专家、20000名留学归国人员;每年选10个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给予30万元资助;符合条件的其他海外专家引智项目根据情况分别给予支持5万元、10万元、15万元;归国留学博士来长创新创业给予10万元补贴。

6.加快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高铁会展新城、临空经济示范核心区和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建设;建设200家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孵化平台,按政策分别给予20万-200万元支持,运营情况良好的,每年给予20万-50万元奖励。

7.建设300家以上国家、省、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获批的国家级平台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省级平台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市级平台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

支持企业建设协作研发中心:30家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30家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40家以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给予60万元经费支持。

8.两年财政全额贴息: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0万元;合伙经营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小企业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9.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不低于400万元补助;新三板挂牌企业:分阶段给予不低于120万元补助;湖南股交所挂牌企业:分阶段给予不低于30万元补助。

10.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或核心成果三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超过5000万元,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超过1亿元,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11.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组织在长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和科技会展等活动,符合需求的给予实际支出50%、最高100万的资助。

12.允许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使用计划和核准的岗位限额内自行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市属高校可依法自主管理岗位设置和自主设置教学教辅机构;市属国企、事业单位试点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

13.放宽职称评审前置条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在具备条件的单位和组织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试点。

14.引进培育国际顶尖人才的用人单位,按每一人分别给予200万元奖励,中介组织按类别每引进一人给予50万元奖励;引进培育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的用人单位,按每一人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中介组织按类别每引进一人给予20万元奖励;引进培育省级产业领军人才的用人单位,按每一人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中介组织按类别每引进一人给予10万元奖励;引进培育市级紧缺急需人才的用人单位,按每一人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中介组织按类别每引进一人给予5万元奖励;同一单位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15.定期面向海内外举办人才交流与项目合作、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组织园区、用人单位到境内外开展专项引才活动。

16.市属高校科研人员可以离岗创业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享有职称、社保等权利;在长高校院所、企业可开展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按单个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2%、最高30万元奖励。

17.为尚未取得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办理居留期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或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签证;入选A、B、C、D类的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A类:国际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 C类: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 D类:高级人才);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资格的,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18.市级认定的A、B、C类人才,其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市级紧缺急需、贡献突出的D类人才,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19.ABC类人才每年免费提供1次体检和1次专家疗养;D类人才每两年免费提供1次体检。

20.建立A类人才直通书记、市长渠道。向高层次人才发放“长沙人才绿卡”可优先办理出入境、落户、社保、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

21.设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杰出人才奖”“功勋企业家奖”“青年英才奖”“创新贡献奖”“星城友谊奖”等奖项,颁发勋章并给予奖励。

22.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优先足额安排人才专项资金。


责编:袁欣

来源:三湘都市报